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教书育人中的首要责任人作用,切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制定如下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
一、 认真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
1.熟悉本专业培养方案,并根据培养方案指导研究生制订研究生个人教学计划,并经常督促检查研究生的学习情况。
2.导师应当认真对待研究生教学工作。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更换上课时间、地点,不得减少教学课时。
3.导师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把成绩考核表、试卷(或者论文)交教务管理人员。
4.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指导工作的导师,应事先向院领导提出申请,对未完成的指导工作提出书面说明或建议,以便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5.导师应当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
6.导师应当定期对研究生的工作进度进行检查,及时给予指导。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文献调研,选择研究课题、制订论文写作计划;审查开题报告,并配合系里组织开题报告会。
7.导师应当悉心指导、密切跟踪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负责修改、审定学位论文,把握学位标准,并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导师有权利和义务不准予答辩。
8.导师应按研究生院要求在学位论文评阅前规范填写指导教师评语。
9.针对我院翻译硕士(MTI)成立导师组联合辅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充分发挥研究生辅导小组的作用,不断总结经验,导师组组长负责把好质量关。
10.导师应当积极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工作,探索和把握培养工作规律,认真总结经验。定期向所在系汇报研究生培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意见。
二、 重视研究生的德育工作
1.导师要充分发挥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首要责任人的作用,积极承担起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
2.导师要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其热爱祖国,民族团结的教育,确立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3.导师要关心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帮助解决心理困惑,不断提高研究生的身心素质。
4.导师要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5.导师要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培养研究生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学术作风;指导研究生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校规校纪,以及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
6.导师要对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并在就业时给予推荐、介绍,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鼓励他们为社会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7.导师要关心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生活,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协助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
8.导师对研究生的德、智、体要注重全面考核,并做出客观、全面、准确的评价,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积极配合各种奖学金评选工作。
9.导师要在各方面对学生提出严格要求,配合,协助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外国语学院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