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安全防火保卫综合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的稳定,预防减少案件、事故发生,保护全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安全防火保卫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火保卫工作列入学院工作计划,与党政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奖惩。真抓实管,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二、健全安全防火保卫治理领导小组和群众性组织,有责任、有分工,有例会制度,切实发挥作用,参加学校有关会议,抓好贯彻落实。
三、贯彻落实《南开大学校园治安安全管理规定》和《南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下发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文件,组织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和做好安全防火及保卫工作。
四、组织师生员工进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交通事故的安全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对在治安防火保卫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发生问题和事故的要及时处理。
五、使用易燃、易爆以及存放档案、财会、贵重设备、图书资料的部位,要加强值班守护,有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和保卫工作,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万无一失。
六、做好消防法规和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灭火器材的管理,加强使用人员的培训,预防火灾的发生。
七、根据工作需要,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并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检查。做到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八、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尤其在寒暑假前和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漏洞,防患于未然。
九、做好各类矛盾的疏导、缓解工作,减少不稳定因素。对涉及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人和事,及时向学校办公室和保卫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使事态扩大。
本制度自2010年12月开始实施。
外国语学院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