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教职人员因公出国(境)办理流程(中国台湾地区除外)

时间:2024-05-22浏览:11

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办理流程

(中国台湾地区除外)

政策依据:《南开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南发字【202437号)

第一步:确定行程

获取邀请函,确定行程与经费来源。

邀请函需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出访内容、起止日期(具体到日)、邀请人签字或盖章;

经费来源一般为:学院经费、科研经费、邀请方负担、其他单位承担或联合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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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院内请假

所需材料

  1. 《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表》(系主任审批签字)

  2. 《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公示》(系统中下载填写)

  3. 《派出任务报备表》(系统中下载填写)

  4. 两书“(国际化发展办公室领取纸质版填写)

办理流程:

  1. 登录学校系统,下载“材料”;

  2. 个人提交申请,领取“两书“;

  3. 学院审批通过,张贴“公示”;

  4. 完成行前教育,确认“报备”。

系统地址:

http://online.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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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学校请假

  1. 再次登录系统, 完善 “因公出国(境)申请”;

  2. 等待审批通过,留意审批进度并及时处理;

  3. 开具任务批件,确认领取地点等相关信息;

  4. 办理因公证照,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咨询电话:23506952 孙娴

办公地址:八里台校区爱大会馆A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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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执行任务

严格遵照规定,按政策文件要求执行任务。

期间发生异动,及时联系学院或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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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出国(境)总结

完成任务返校,七日内至学院谈话并提交报告等;

及时归还证照,按文件要求完成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

国际化发展办公室:七教104办公室栾老师23505270


202307教师因公出国(境)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