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生出国(境)办理流程
(中国台湾地区除外)
政策依据:《南开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南发字【2024】37号)
第一步:确定行程
获取邀请函,确定行程。
邀请函需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出访内容、起止日期(具体到日)、邀请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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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院内请假
所需材料:
《外国语学院学生出国(境)申请表》(扫描填写)
《学生派出任务报备表》(系统中下载填写)
办理流程:
扫码填写申请,等待审批;
登录学校系统,下载“报备”;
完成行前教育,确认“报备”。
扫码填写:
系统地址:
审批时间:
每周四下午组织院内审批
行前教育:
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分别谈话;
至国际化发展办公室完成报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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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学校请假
再次登录系统, 完善 “学生出国(境)申请”;
等待审批通过,留意审批进度并及时处理;
校外学分认定,《南开大学本科学生校外学习交流课程认定申请审批表》;
办理因私证照,按批准内容执行出访任务。
办公地址:八里台校区爱大会馆A201/津南校区专家公寓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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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执行任务
严格按照批准的日期、路线出国(境)留学,严禁随意变更出入国(境)时间、路线和出国目的。
因不可抗力(如战争、疫情、航班延误等)确实需要变更出入国(境)时间和路线者,应在第一时间与学院联系,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出入国(境)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3)),提交相应佐证材料,获得学院批准后方可做出变更。
未经学院同意,随意变更出入国(境)时间、路线和出国目的者,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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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提交出国(境)总结
回国(境)后,一个月内登录http://online.nankai.edu.cn, 提交出国(境)总结。
第七步:财务报销
如受奖学金等公费资助出国留学者,完成出国(境)总结后进行财务报销。
联系方式:
国际化发展办公室:七教104办公室 23505270
本科生教学办公室:七教109办公室 23503695